郝林海、男、汉族、中共党员,1953年6月生,河北保定人,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1975年入甘肃工业大学学习,化机专业,1978年毕业,分配至宁夏化工勘察设计院工作,1984年调宁夏计划委员会,分别在工业处、能源处、外经处工作,1986年任副处长,1990年任处长,1994年1月任宁夏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1994年9月至1995年在中央党校脱产学习、至1997年1月中央党校在职学习,研究生学历。1996年10月至1998年6月任银川市委常委、副书记,1998年6月任代市长,1999年1月任市长,2003年1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2007年5月任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在银川市工作期间,通过调查银川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研究银川作为首府城市的地位和银川对毗邻地区的辐射作用,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并实施了把银川建成初步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跨世纪奋斗目标。结合银川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的现状,贯彻中央工业企业改革思路,合力完成了工业企业的改革。结合银川经济发展态势,完成了一、二、三产业的三、二、一排序的合理布局,使之协调发展,财政贡献率占全自治区的50%-60%。在如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提出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创造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上,通过培育市场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要调整角色,找准位置,解决好越位和错位的问题。在城市建设上,坚持城市建设要突出个性,要结合回族风情、西夏古都、塞上江南的特色,把银川建设成园林城市、生态环保城市。社会事业进步,双拥工作连续四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获了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和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等荣誉称号。政府的工作和形象得到市民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评价。